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水业新闻 » 正文

太湖流域对排放氨氮、总磷单位“收费”标准公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6-16  来源:中新网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157
核心提示:        从今年7月1日起,七大行业企业在太湖流域排放氨氮、总磷要收费了。农业重点污染源排污单位也将在明年1月1日起正式“交钱”。14日,江苏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处长於亚芳公布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为:纺织印染、化学工业、造

 

        从今年7月1日起,七大行业企业在太湖流域排放氨氮、总磷要收费了。农业重点污染源排污单位也将在明年1月1日起正式“交钱”。14日,江苏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处长於亚芳公布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为:纺织印染、化学工业、造纸、食品、电镀、电子行业氨氮排放指标有偿使用收费标准为11000元/年·吨,总磷排放指标有偿使用收费标准为42000元/年·吨。其次,对污水处理行业、农业重点污染源排污单位氨氮、总磷排放指标有偿使用收费标准适当降低,氨氮排放指标有偿使用收费标准为6000元/年·吨、总磷排放指标有偿使用收费标准为23000元/年·吨。

  自太湖2007年大规模爆发蓝藻事件后,2008年,《江苏省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太湖流域开展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试点。

  至今年5月16日,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环保厅于联合下发《关于太湖流域氨氮、总磷排放指标有偿使用收费标准的通知》,决定对太湖流域纺织印染、化学工业、造纸、食品、电镀、电子、污水处理七大行业及农业重点污染源排污单位实行氨氮、总磷排放指标有偿使用试点,对列入上述试点范围占用氨氮、总磷排放指标的排污单位征收排放指标有偿使用费。

  所谓太湖流域,是指江苏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丹阳市的全部行政区域,以及句容市、高淳县、溧水县行政区域内对太湖水质有影响的河流、湖泊、水库、渠道等水体所在区域。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太湖流域对排放氨氮、总磷单位“收费”标准公布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资讯新闻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新手指南
采购商服务
供应商服务
交易安全
关注我们
手机网站:
新浪微博:
微信关注:

0510-85100148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其他时间联系在线客服)

24小时在线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