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水业新闻 » 正文

最严水资源制度实施意见将印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2-31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101
核心提示:最严水资源制度实施意见将印发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水利部权威人士处获悉,水利部今年重点完成的《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已上报,有望于近期印发。

        该人士透露,《意见》除明确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及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提出的最严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拟定的目标外,还进一步提出落实“三条”红线的具体政策措施。同时,国家今年确定的首批7个最严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省市中,天津、河北、山东和上海2012年将正式启动试点工作。

        分析认为,《意见》及此后配套政策提出的用水定额及纳污能力指标,将促使各流域、各省区明确用水及排污总量控制目标,进而推动各地落实节水及减排责任。而4个省市先期开启最严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则意味着在此4省市水务市场有涉足的企业将有望率先获得利好。

        政策“组合拳”将陆续亮出

        根据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及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划定的最严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水资源开发利用量、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要求,到2015年,全国用水总量不突破6200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下降3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30%,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2,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60%。

        上述人士透露,《意见》除明确上述目标外,还进一步提出落实“三条”红线的具体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加快完成分流域、分省区控制性指标分解确认工作,进一步完善区域用水定额指标体系,加快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工作。

        为保障最严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落实,水利部还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制定《最严水资源管理制度中央经费保障方案》、《全国用水定额指标体系》、《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和分阶段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方案》,并将于《意见》公布后陆续公布实施。

        据介绍,目前国家已启动北京、浙江、江苏、天津、河北、山东、上海7个落实最严水资源制度试点省市,其中,天津、河北、山东和上海4个省市用水指标分解工作已基本完成。按照计划,这四个省市将于2012年正式启动试点工作,2014年全面建成。而全国的试点范围未来还将继续扩大。

        市场分析人士表示,4个省市先期开启最严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意味着这4个省市辖区的供水、节水及污水处理行业政策措施将持续加码,市场在明年率先迎来新的发展机遇,而在天津、河北、山东和上海有业务拓展的相关上市公司如首创股份、城投控股、国中水务、创业环保等有望广获利好。

        中央资金专项保障制度落实

        据上述人士介绍,水利部会同财政部正在抓紧制定《最严水资源管理制度中央经费保障方案》,用于确保中央用于确保最严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到位的经费支出,其来源从每年收取的全国水资源费中按10%比例提取。2011年全年,这一经费总额有望达到6亿元左右,这也将成为明年中央经费的主要来源。

        另据了解,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全国水价改革方案,水价上调成为既定原则。这也意味着未来从水价中收取的水资源费将相应提高,用于确保最严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的保障经费也有望随之提高。

        水利部相关专家此前曾表示,按照现有的水资源费征收模式,全国收取的水资源费的10%将上交中央,目前每年中央能收到的水资源费大概在5.6亿元左右,此前该资金主要用于南水北调。据测算,2016年全国水资源费的征收将达到120亿元,按10%计算,将有12亿左右的中央财政资金专项用于落实最严水资源管理制度。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最严水资源制度实施意见将印发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资讯新闻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新手指南
采购商服务
供应商服务
交易安全
关注我们
手机网站:
新浪微博:
微信关注:

0510-85100148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其他时间联系在线客服)

24小时在线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