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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统计:我国超八成大中城市水价将普遍上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1-30  来源:水世界网  浏览次数:221
 
     污水处理费征收成为近期中国环保领域的热点话题,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等相关主管部门近期下发多个污水处理费相关文件,水价上涨窗口期即将到来。

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三部门26日联合下发《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这是中国首部对全国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作出明确说明的文件。根据《通知》,预计中国80%以上的大中城市将迎来新一轮的水价上涨。在此之前的1月6日,财政部发布《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这也是中央政府首次对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做出明确规定。《通知》要求,收费标准要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的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2016年年底前,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已经达到最低收费标准但尚未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应当结合污染防治形势等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未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市、县和重点建制镇,最迟应于2015年年底前开征,并在3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

统计数据显示,目前中国32个大中城市中,居民污水处理费均价为0.81元/吨,只有北京、上海、南京、重庆、昆明等少数城市高于《通知》中0.95元/吨的标准,80%的大中城市居民污水处理费需要提高。同时,除北京、上海、南京的标准,80%的大中城市居民污水处理费需要提高。同时,除北京、上海、南京外,近90%的大中城市非居民污水处理费未达到《通知》中1.4元/吨的最低标准。

业内普遍认为,污水处理费用标准的提高,将给处理企业带来极大利好。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费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即居民/非居民污水处理费和政府补贴,其中政府补贴占30%~40%。政府补贴不到位、居民/非居民污水费保持低水平,将直接导致污水厂的盈利难题,进一步对水质提升等提标改造项目带来资金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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