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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即墨工商开展饮用水、净化类用品专项检查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2-05  来源:中国水网  浏览次数:213
 
春节将至,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市场又迎来了新一轮的销售热潮。近日,山东省即墨市工商局开展了针对此类产品的专项检查行动,共集中检查10余家大型超市、商场,期间规范小家电经营户31户,责令整改3家,1户销售空气净化器的商家因涉嫌虚假宣传被立案调查。 

  近日,工商部门执法人员在鹤山路一家销售空气净化器的商铺内检查时发现,这家商户中销售的部分空气净化器功能“强大”,而且价位并不高,在其为产品做的宣传标语中,标明产品不仅能过滤PM2.5,还有清除甲醛、除菌消毒等作用,且保证产品的去除率达到99% 以上。但标价仅有几百元的空气净化器怎么能有这么“强大”的功能?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商家不能给出明确答复。 

  而且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关于产品如何保证去除率问题上,商家自己也不是很清楚,最终该商家因涉嫌虚假宣传被立案查处。“这起涉嫌虚假宣传的案件现在正在进一步调查,能不能最后认定还要看最终的结果。”执法人员介绍。在此次开展的饮用水、净化类用品专项行动中,执法人员以查处虚假宣传、虚假标识、仿冒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为重点,加强对市场销售中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行为的监督检查。 

  记者了解到,专项整治行动,工商部门共集中检查10余家大型超市、商场(卖场),涉及经营户100余家,依法规范小家电经营户31户,责令整改3家,立案查处饮用水、净化器虚假宣传案件1起,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提醒节前选净化器有讲究 

  记者从工商部门获悉,近两年空气质量的变化让净化器这种商品在市场上出现并热销,很多居民误认为空气净化器就是全能产品,家里有净化器就能呼吸新鲜的空气,其实这是一个误区。由于不同类型的空气净化器,过滤、杀毒和除菌等功效上存在一定差异,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应根据不同类型产品的特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根据房屋面积,有针对性地进行选择。 

  即便某些产品在检测报告上显示净化能力达到99%以上,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由于净化器本身的设计、密封性、空气流量等因素会影响产品的净化效果。空气净化器无法解决室内常见的大颗粒灰尘沉积、装修材料(石材)的放射性辐射污染等问题。如果不及时清洗、更换,净化器会失去其净化能力,还会成为室内空气二次污染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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