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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生活用水明年实行三级收费 市民可发表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0-14  来源:海峡经济网  浏览次数: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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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可能要调整了。记者近日从厦门市发改委获悉,按照国家相关部委的指导意见,明年起,厦门将全面实行居民生活用水三级阶梯水价制度。

如果市民想对“阶梯水价”发表意见,可以报名参加11月中下旬召开的厦门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听证会。接受报名的时间从即日起至10月26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3:00-5:30)。 

目前,厦门城市居民用水价格是两级阶梯,以每户每月用水量15吨为界线,15吨以内(含15吨)水价为每吨1.8元,超过15吨的水价则为每吨2.3元。据了解,这一价格标准从1999年3月就开始执行了,至今已有16年未进行调整。 

记者了解到,目前厦门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在全省各地市中最高。同时,由于厦门水资源严重匮乏,用于生产自来水的原水约80%都来自漳州境内的九龙江北溪。而这些原水的价格还在不断上涨,记者注意到,原水费用自2009年以来已经上涨了3次,几乎翻了一番。其中,2009年从0.16元/吨调整为0.22元/吨(含水资源费0.06元/吨),2010年又上调为0.26元/吨(含水资源费0.06元/吨),2015年3月1日起,又调整为0.3元/吨(含水资源费0.1元/吨)。

从厦门水务集团昨日公示的供水成本公告来看,自2012年至2014年,厦门水务集团的主营业务利润均为负值,其中2012年主营业务利润为-81263929元,2013年主营业务利润为-109918318元,2014年主营业务利润为-129894048元。人工成本费用中的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则由2012年的73788元升至2014年的821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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