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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市内三区再生水价格下月调整 最高1.7元/m3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0-26  来源:中国水网  浏览次数:185
 

近日,记者从山东青岛市物价局获悉,为推进再生水的生产与应用,促进水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市物价局决定自11月1日起,调整市内三区再生水价格政策。

对市内三区公共管网供应的再生水价格,继续按照政府指导价进行管理,每立方米最高不超过1.7元,具体价格水平可由供需双方在限定价格水平之内协商确定。同时,要求再生水供应单位严格落实再生水价格政策,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不断提高企业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再生水是指废水或雨水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指标,满足某种使用要求,可以进行有益使用的水。和海水淡化、跨流域调水相比,再生水具有明显的优势。从经济的角度看,再生水的成本最低,从环保的角度看,污水再生利用有助于改善生态环境,实现水生态的良性循环。

再生水水量大、水质稳定、受季节和气候影响小,是一种十分宝贵的水资源。再生水使用方式很多,按与用户的关系可分为直接使用与间接使用,直接使用又可以分为就地使用与集中使用。多数国家的再生水主要用于农田灌溉,以间接使用为主;日本等少数国家的再生水则主要用于城市非饮用水,以就地使用为主;新趋势是用于城市环境“水景观”的环境用水。

再生水的用途很多,可以用于农田灌溉、园林绿化(公园、校园、高速公路绿带、高尔夫球场、公墓、绿带和住宅区等)、工业(冷却水、锅炉水工艺用水)、大型建筑冲洗以及游乐与环境(改善湖泊、池塘、沼泽地,增大河水流量和鱼类养殖等),还有消防、空调和冲厕等市政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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