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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讲座] 第三讲 水表的管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0-20  作者:詹志杰 [特约嘉宾]  浏览次数:6691
核心提示:第一节水表的检定系统和计量标准一、水表的量值传递       任何一种计量器具,都具有不同程度的误差,这些误差是否在允许范围内,必须通过适当等级的计量标准来检定,判断其是否合格。通过量值传递系统来保证量值传递的统一是非常重
第一节 水表的检定系统和计量标准
一、水表的量值传递
        任何一种计量器具,都具有不同程度的误差,这些误差是否在允许范围内,必须通过适当等级的计量标准来检定,判断其是否合格。通过量值传递系统来保证量值传递的统一是非常重要的。
       量值传递是将国家计量基准所复现的单位量值,通过计量基准和计量标准互助组传递到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过程。量值溯源,是量值传递的逆过程。相对于量值传递来说,量值溯源通过一条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不间断链(溯源链),使测量结果或测量标准的值能够与规定参考标准(通常是国际或国家计量基准)联系起来。从工作计量器具到计量标准器具直至国家计量基准,自下而上进行量值溯源,以形成一个准确可靠的量值保证体系,从而达到在全国范围内量值统一、准确的目的。量值传递自上而下,是具有强制性的政府行为,应按检定规程逐级传递。而量值溯源自下而上,是企业的自身需要,可采用多种传递方式,可逐级或越级比较。
        水表是流量计中的工作计量器具之一。流量的标准值一般由容量、质量、时间等基准组合导出。水表及水流量计量器具检定系统框图见图3-1
二、水表的计量标准
1定义和分类
        计量标准是为了定义、实现、保存或复现量的单位或一个或多个量值,用作参考的实物量具、测量仪器、参考(标准)物质或测量系统。在给定地区或在给定组织内,通常具有最高计量学特性的测量标准称为最高计量标准,在该处所做的测量均从这个计量标准导出。
         水表的计量标准主要有水表检定装置(12317100),还有水流量标准装置(12313303)和标准表法水流量标准装置(12313311),括号内的数字为三种计量标准在JJFl0221991(计量标准命名》中所规定的代号。一般情况下,水表制造企业的最高计量标准为企业中所有符合要求的水表检定装置,或有代表性的、系统性能较好的水表检定装置,也可以是所有用于出厂检验的水表检定装置。
         按照目前流量仪表规程体系的划分,水表检定装置划入“液体流量标准装置”范围内,依据JJGl642000《液体流量标准装置计量检定规程》进行检定。
    水表制造企业在取得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前,或水表检定站在取得开展检定的授权前均应完成水表计量标准的建立。计量标准的考核按JJFl033—200l《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的要求和方法进行。除了设备的购置和运行外,材料准备工作主要为计量标准技术报告(俗称“建标报告”)、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建标工作完成后,应按工作情况和设备、管理变动情况及时记入计量标准履历书。
3水表及水流量计量器具检定系统框图
 
 
申请书和履历书的填写
(1)JJFl0332001《计量标准考核规范》规定的“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格式中,
a.“计量标准器”一栏  
应填写检定水表的主要设备的名称,如“水表检定装置”或“水表校验台”等(注意:不应填写装置中的工作量器或玻璃转子流量计等)。主要配套设备中一般填写稳压设备、水泵、压力表、温度计等。
b.“拟开展的检定及校准项目”一栏
测量范围一般写“水表的口径或流量范围”,准确度等级一般填写“±2%”或“计量等级A级、B级”。
(2)在计量标准履历书中,除在建标时填写最初的设备情况外,以后应随时详细记录:
a.设备管理人员变更情况。 
b.主要仪器仪表设备送检结果,以及相应的变差。
c.设备维修和变更记录。说明:如主标准器发生更换,应向计量标准批准单位备案。
d.设备使用记录。
三、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在初建“水表检定装置”这一计量标准时,需填写计量标准技术报告,以后复查时,如采用的装置和方法有变化,应及时改动。
水表计量标准技术报告的填写要注意以下几点:
计量标准的工作原理及其组成
  一般简要说明所用水表检定装置的工作原理、结构组成和覆盖范围。
例如: 
水表检定装置采用收集法检定水表,即将流量水表的水收集到标准量器中测量得其实际流过的水容积,水表的指示值与该值相比得出其误差值。
水表检定装置由供水系统、管道系统和一组工作量器组成。
水表检定装置的试验管道口径为1520254050mm
计量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
一般写明水表检定装置的扩展不确定度以及装置可用于试验的试验管道口径或试验流量范围。装置的扩展不确定度一般为Urel2%,k2,也可以写水表检定装置的准确度等级02级,或其最大允许误差±02%。  
说明:准确度等级为05级的水表检定装置一般不作为水表的计量标准。
计量标准的量值溯源和传递框图
一般写明本级计量标准装置溯源到的高一级计量标准的计量技术机构单位、准确度等级,传递到的计量器具或次级标准的名称、准确度等级和量程范围。示范例图见图32
计量标准的测量重复性考核
测量重复性的考核应选用一块重复性较好的水表进行试验,一般可在常用流量点下对该水表在相同的试验条件下连续进行10次以上的试验,计算其标准偏差作为考核结果。如果这一偏差值比不确定度分析时所用的值大,则应重新试验确定结果的可靠性,并用该值代入不确定分析的相关项目中重新计算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
 
 
3-2  水表检定装置计量标准量值溯源图
计量标准的测量稳定性考核
测量稳定性的考核应选用一块稳定性较好的水表进行试验。按JJGl033200l的要求,在不同环境条件下用受考核的计量装置对相同的被测对象进行m(至少要4)的测量,每次间隔时间在一个月以上,每次测得,2组数据,取其平均值作为每次的测量结果。对于水表的测量,n一般可选3次以上。   
m次测量结果中,其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应不大于计量标准装置的扩展不确定度,:即2X103
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分析
水表示值误差的测量结果不确定度分析要结合所使用的计量标准装置的型式、所采用的方法等进行,结果一般用包含因子是=2的相对值的扩展不确定度Urel表示。详细方法和例子参看第四章第三节。
一般情况下,水表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对于检定,应小于水表误差限的1/3于定型鉴定,应小于水表误差限的1/5
计量标准的测量不确定度验证
        该栏是指对所给的不确定度合理性的检验。JJGl0332001中规定了三种验证方法,即传递验证法、两台(套)比较法和多台(套)比较法。对水表检定装置这一计量标准来说常用的为后两种方法,用不同实验室之间的两台()或多台()装置对同一稳定的被测量
对象(选择可靠性较好的水表)的检验结果进行比较。
        例如两台比较法中,一台为受考核的水表检定装置计量标准,另一台选择已通过考核的水表检定装置计量标准或试验条件较好的水表检定装置,其扩展不确定度分别为U1U2用两台装置对同一块水表进行其示值误差的测量,可分别得到结果y1和y2,如果满足式  认为符合。
对于水表检定装置,一般U1=2×10-3,所以上式结果为:
多台比较法中,可采用3台或3台以上具有相同准确度等级的计量标准,对同一稳定的水表进行其示值误差的测量。若U为被考核计量标准的扩展不确定度(一般为0.2%),y为由被考核计量标准得到的测量结果,而多台(套)计量标准得到的测量结果的平均值为如果满足式,则认为符合。
说明:实验室之间的装置比对工作也可参照此方法进行。
 
第二节  水表的型式评价和型式批准
  
按照JJFl0152002《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和型式批准通用规范》的规定,型式评价定义为:为确定计量器具型式可否予以批准,或是否应当签发拒绝批准文件,而对该计量器具的型式进行的一种检查。型式评价也经常称为定型鉴定。型式批准定义为:承认计量器具的型式符合法定要求的决定。
一、水表型式评价的要求 
1 表型式评价含义
在一些水表技术文件中,水表的型式评价称为新产品全性能试验、新产品样机试验、定型鉴定、型式试验等,今后这类试验将统称为型式评价或定型鉴定。定型鉴定与样机试验的区别在于:凡制造在全国范围内从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申请定型,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包括定型鉴定和型式批准;制造全国范围内已经定型而本单位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应申请样机试验。样机试验的内容原则上与定型鉴定是一样的。
水表国家标准GBT 7781996《冷水水表》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 4064,其第3部分《试验方法和试验设备》的内容主要就是关于水表型式批准(定型鉴定)的方法规定。
说明:由于水表部分项目的试验(如加速磨损试验)时间长、耗能大,对全国统一设计型水表样机进行试验时,涉及水表使用耐久性方面的试验有时简化或者省略。
2 承担水表产品型式评价的单位
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关于加强电能表等6种重点管理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的通知》[质技监局量发(2000)204]的规定,凡列入“首批重点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19家,见附录B 
需要进行水表型式评价的情况
  一般在下列情况下,需要进行水表的型式评价(定型鉴定)
a.新产品试制定型时;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评价要求时。
改进型水表产品与部件的型式批准
   
有些产品是在老产品的基础上做了部分改进,如改进部分与原产品在结构上有一定的独立性,可以只做改进部件的试验。说明:水表国际建议和国际标准的改动有种趋势,  即可对水表的测量传感器或指示装置单独进行型式批准。一些组合式的水表,如果采用了已型式批准的测量传感器或指示装置,则相应的试验可以免做。在国内由于对水表各部件型式没有正式的明确定义和分类,相应的部件型式批准也尚未进行。
二、型式批准的申请
    以销售为目的的计量器具制造单位,应向省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型式批准。
型式批准申请时应递交的文件资料
    (1)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申请书一式三份;
    (2)申请单位合法经营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样机照片;
    (4)产品标准(含检验方法)
    (5)总装图、电路图和主要零部件图; 
    (6)使用说明书(或者产品样本) 
    (7)制造单位或技术机构所做的试验报告。
申请内容填写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申请书上要确定所申请的产品名称和规格范围。
   说明:表按口径的系列产品进行申请时,应将规格范围写齐。
初审和安排
   
省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接到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申请书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报送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委托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技术机构进行型式评价。
确定水表的样机规格和数量
(1)按单一产品提出申请  
一般情况下提供3台样机。   
规格较大的水表可减少样机数量。按GBT77831996《冷水水表第3部分:试验方法和试验设备》规定:常用流量在100m3h(不含)1000m3h()(对应公称口径一般为150mm400mm)的水表可提供2台样机,常用流量大于1000m3h(对应公称口径大于或等于500mm)的水表只需提供l台样机。
 (2)按系列产品申请
 每个系列产品中抽取三分之一有代表性的规格产品,每种规格提供试验样机的数量,按申请单一产品的原则执行。  
 说明:水表产品一般按公称口径形成系列。受理单位与承担试验的技术机构根据申请单位提供的技术文件确定具有代表性的规格的产品。  
  (3)申请型号较多
  如申请型号较多,按以上原则样机数量太多,可适当减少样机的品种数量。
  一般情况下,水表样机由申请单位自行送样至承担试验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技术机构)。技术机构接受委托并收到技术资料、样机后,开始审定技术资料、编制型式评价大纲和试验工作。
三、型式评价和型式批准
型式评价包括审查技术文件资料,制定型式评价大纲,试验完成后,出具型式评价报告和计量器具注册表并上报等。型式评价工作一般应在三个月内完成。
审查技术文件资料
技术资料审查主要内容为:
(1)技术资料是否齐全、科学、合理;
(2)是否符合行政管理要求;
(3)计量技术指标是否合理、实用。
制定型式评价大纲
水表的型式评价大纲一般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产品所执行的企业标准等来制定,如果标准中未包含样品选择要求、试验项目的主次分类、单项判定及综合判定的方法,则在大纲中应予补充。大纲的编写应按JJFl0162002  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编写导则》的格式要求进行。大纲由技术机构指定技术人员起草,经科学论证,由技术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审
批后生效。
判定原则应规定:
(1)试验项目可划分为主要单项和次要单项。主要单项一般是指影响法制管理要求、计量性能、安全性能等的项目。非主要单项一般是指不影响法制管理要求、计量性能、安全性能等的其他项目。
(2)对每一规格的判定,一般分为单项判定及综合判定。有一台样机不合格时,此单项结论判为不合格。综合判定要依据单项判定的结论。有一项()以上主要单项不合格的,综合判定为不合格。有二项()以上非主要单项不合格的,综合判定为不合格。
(3)系列产品中,有一种规格不合格的,该系列判定为不合格。
试验
按大纲规定的项目和次序进行试验。
有些水表产品是在老产品的基础上做了部分改进,如改进部分与原产品在结构上有一定独立性,可以只做改进部件的试验;有些产品在研制单位做过可靠性、寿命试验,且数据准确可靠,可以免做这些时间长、耗费大的试验。
首次试验不合格的,由技术机构通知申请单位,可在3个月内对样机和技术资料进行一次改进。改进后,送原技术机构重新进行型式评价。详细试验方法见第四章。
出具型式评价报告、注册书、上报
按大纲规定的判定原则对试验结果进行判定。按规定格式填写型式评价报告和注册书。
技术机构向委托型式评价的省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提交型式评价大纲、型式评价报告和计量器具型式注册表(带有外形照片),各三份。如果评价为不合格,则不用报注册表。
技术机构同时向申请单位交付所有试验用的样机、图纸和需要保密的其他技术资料。相关的保留资料和原始记录保存期不少于3年。
型式批准
型式批准是型式评价的审定批准程序。
受理申请的省级政府行政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对型式评价报告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向申请单位颁发《型式批准证书》。经审查型式评价为不合格,则由受理申请的省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书面通知技术机构和申请单位,以后再申请时须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的标志为CPA,图形为 。国内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的编号式样为;XXXX X XXXXX(例如:2001F10321),前四位(数字)表示批准时的年份,第五位(符号)表示计量器具的类别编号,第六、七、八位(数字)表示型式批准的顺序编号(每年从101开始),第九、十位(数字)表示省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代码。型式批准的编号要与标志一起使用,编号标注在标志的下侧或后侧,编号的字号尺寸自定。未经型式批准的不得采用此标志。  
经型式批准后,需申请全国通用型式的,由省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将《型式批准证书》复印件、型式批准大纲、型式评价报告、计量器具型式注册表报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审核,审核同意的,予以公布。 
四、进口水表的监督管理   
进口计量器具是指企事业和个人进口以销售为目的的计量器具,以及外商通过外贸或其它途径在我国销售的计量器具。近年来进入我国市场的大部分为量程宽的大口径水表、计量等级高的容积式水表。对进口水表的管理主要有:   
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   
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内的计量器具,应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型式批准。属进口的,由外商申请型式批准;属外商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由外商或其代理人申请型式批准。   
临时型式批准   
对于进口计量器具的一些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办理临时型式批准,待条件成熟后再做型式评价。这些情况包括:①展销会留购的;②国内急需进口的;③销售量极少的;④国内暂无定型鉴定能力的;⑤其它特殊需要的。办理临时型式批准应向当地省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地方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递交进口计量器具临时型式批准申请表和申请资料。申请资料包括:①型式批准申请书;②计量器具样机照片;③计量器具技术说明书。
检定
在销售进口水表前,订货单位应向所在地的省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申请检定。接受申请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指定计量检定机构及时进行检定。检定合格后方能销售。申请水表检定时,应当递交①进口计量器具检定申请表;②水表技术说明书(含中文说明);③使用说明书;④《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复印件或证明。
第三节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我国对水表这一计量器具实行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管理。完成型式评价、取得《型式批准证书》是申请许可证的第一步。
一、准备与申请
准备工作
水表制造单位在生产设施、出厂检定条件、人员技术状况、技术文件、质量计量管理制度等方面基本具备条件后,可向省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考核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办法》并结合《水表生产必备条件》的要求进行,主要为生产设施、出厂检定条件、技术人员状况、技术文件和管理制度五个方面的考核。
申请单位应进行计量检定人员的培训和计量标准的建立,这对刚开始生产水表的企业是必须做的工作。计量标准的申请与考核按JJn0332001《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的要求进行,详见第5章。
申请材料   
(1)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申请单位合法地位的证明文件;
(3)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或样机试验合格证书;
(4)计量标准、计量检定人员证明材料;
(5)产品技术标准和检定规程(或检定方法)
(6)质量管理和计量管理文件(或制度)
二、考核
安排
省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资料的审查。审查合格,安排考评组考核。考评组一般应由3名国家级计量考评员组成。考评组接受委托后应在
20个工作日内(不包括申请单位需要采取纠正措施的时间)完成考核。
考核依据和合格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规范》、《水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必备条件》的规定,水表许可证考核内容包括计量法制管理、产品质量和生,产条件三大方面,其中生产条件的考核有生产设施、出厂检定条件、人员技术状况、技术文件和管理制度等五个部分。
考核总得分率75%以上,并且生产设施和出厂检定条件的得分率也分别达到75%以上为合格。
凡符合考核标准要求的,考评组可得出考核合格的结论意见,在考核工作(包括对纠正措施的跟踪验证)全部完成后,应按规定的要求整理考核材料,形成考核报告,并及时提交给委托的省级政府行政部门。
对考核不合格的,申请单位应通过整改达到要求后再次申请,时间至少相隔2个月。
考核结果处理
受理申请的省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考评组的考核报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考核结果的审核。经审核合格的,颁发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退回申请书。
相同产品的计量等级变更
对已经取得水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如要从事扩大量程或变更准确度等超出原,有制造许可证范围的相同类型新产品的生产(目前——般为提高水表产品的计量等级),必须办理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对上述新增产品,应进行型式评价,但可不再进行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生产条件考核,按新产品范围发放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三、许可证标志的使用
许可证标志为CMC,其含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英文的缩写,图案标志见图3—3。
 
 
标志图中“l”表示外圈“C”缺口处的尺寸,在l前边的数字是J的倍数。采用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将l大或缩小。
 
3-4  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正确用法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编号样式为AB号,其中“A”为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B”由8位数字组成,前四位代表地、市、县的行政区代码(说明:水表的许可证由省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这四位数为“0000"),后四位是许可证的顺序号。如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的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的水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为“浙制00000450号”。
说明:如果同一企业有多个规格产品在不同时间申请并通过了考核,则可能许可证后加“-1”、“-2”等加以区别,但正式标注时不必加上这些区别标号。
 许可证标志和编号必须制作在产品上或产品的铭牌上,另外在说明书和外包装上也应有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许可证的编号要与标志一起使用,编号标注在标志的下侧或右侧,如图34所示。
 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产品不得使用许可证标志和编号。许可证标志和编号一律不得转让。
第四节  水表的检定管理
检定是指为评定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确定其是否合格所进行的全部工作。
强制检定是指由县级以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的定点、定期检定。  
水表是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之一。
一、首次检定与后续检定
水表的检定一般分为两种形式,即首次检定和后续检定。在用水表可进行使用中检验,又称在线检定。 
首次检定
为确定新生产的水表的计量性能是否符合其批准时样机型式所规定的要求而进行的检定。
后续检定
为确定水表自上次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后,其计量性能是否符合所规定的要求而进行的检定。后续检定包括有效期内的检定、周期检定以及修理后的检定。
使用中检验
使用中检验的目的是为了检查水表的检定标记或检定证书是否有效,保护标记是否损坏,检定后的水表状态是否受到明显改动,及其误差是否超过使用中的最大允许误差。
说明:小口径水表在线检定的最大允许误差为土4%。
二、水表强制检定规定   
水表是用水贸易结算的计量仪表,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根据《计量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检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91年颁布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文件中,对水表的强检规定如下:  
(1)对民用的小口径水表实行安装前首次检定、到期轮换(口径1525mm的为64050mm的为4)  
(2)对工业用水表和总表类实行首次检定,检定周期2年; 
(3)高压水表检定周期为1年;
(4)热水表检定周期为2年。 
说明:1.目前水表检定的主要技术依据为JJGl621985《水表及其试验装置》(水表部分)JG258-1988《水平螺翼式水表》,由于规程颁布较早(1985年),与现行水表国家标准(GB/T778-1996)在个别项目和参数上不一致。
 2  预付费类的智能水表暂无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目前参考基表的检定规程或按地方计量检定规 程检定。  
 3  目前我国没有明确水表使用的淘汰年限,水表后续检定合格后的检定周期尚未确定,实际操作中各地规定不一致。 
法制计量部门或由其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是保证它们的量值经常处于准确可靠的手段,而根据检定结果出具检定合格印证,则是对被检计量器具计量性能是否合格的最终体现。它不仅是计量器具可靠的标志,而且是计量器具投入使用的凭证,是调解、仲裁、审理、判决计量纠纷的法律依据。因此,计量检定合格印证是具有权威性和法制性的一种标志和证明。  

第五节 
水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计量法》规定,制造计量器具的企事业单位必须对其制造的计量器具进行检定,保证其产品的计量性能合格。凡无检定印证或经检定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法制计量检定部门应当对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又称产品抽查,是打击伪劣产品的有效手段之一,也是政府部门了解产品质量和行业状况的有效途径。水表产品与工业生产、民生活动密切相关,近年来的小口径旋翼式水表假冒伪劣、粗制滥造现象在各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因此各级技术监督部门对水表产品的检查活动一直抓得较紧。
与产品抽查有关的检验工作与型式评价和日常检定工作有不同之处。产品抽查讲究突出问题的重点,对不存在问题或问题较轻的性能项目可能不进行检验,不同于型式评价那样做全部项目。产品抽查一般在一个合理的基数中抽取若干个样品进行检验,来代表说明这批样品的质量性能状况,也不同于日常检定那样每块表都要进行检定。  
产品抽查一般包括以下工作:制定抽查方案、抽样、检验和出具报告、复议、检验结果一、制定抽查方案
抽查方案的内容包括:
抽样规定
(1)抽样领域   
确定是生产领域或者流通领域,或者都有。
(2)有效样品规定
产品制造日期应为企业近期生产的标明为合格品的产品。不在抽查范围内的样品,一般包括未经企业自检合格的产品、企业正处于生产阶段的试制品和出口产品等。
(3)抽样基数和抽样数量
应包括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对小口径旋翼式水表检验样品数量一般为3台,备用样品根据检验项目来定。
说明:一般来说,对于性能检验结果可复现的样品,可以不用备样;对于破坏性性能检验项目,因其结果不一定能复现,需要备13块水表样品。
(4)抽样方式
GB2828等标准抽样,或随机抽样。(注意:随机抽样不是随意抽样。)
(5)其它规定 
如对拒抽查、拒送样或不按时送样的受检单位的处理解决方法等。
检验依据  
(1)检验依据要列出所有涉及的标准和规程等技术文件,并注明是强制性的还是推荐性的,要注意所有这些技术文件都是现行有效的。
说明:一,般来说,水表产品抽查的检验依据可以是国家标准GBT778131996《冷水水表》、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和行业标准CJ 30641997《居民饮用水计量仪表安全规则》等。
(2)如果有因为起本单位不同或制定年月的先后而引起技术文件之间相互矛盾或不协调的条款,则要进行适当的处理,原则上处理结果要征求原标准或规程等技术文件起草单位的
意见。  
说明:
1.在始动流量检验项目和计量等级A级的最小流量值方面,水表检定规程与国家标准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2.水表国家标准中要求在标识中标明水表代号和型式批准符号,这一点也与目前管理要求不一致。
3.检验项目和判定细则
(1)检验项目要突出重点,特别是那些涉及身体健康、人身安全、环保及产品重要性能的项目。
说明:对水表产品,涉及计量性能和使用安全有关的测量误差试验和压力试验是重点项目。加速磨损试验项目与水表产品的使用可靠性和寿命有关,也可以作为重点项目。
(2)检验项目要分类,致命缺陷项目为A类,重要缺陷项目为B类,一般缺陷为C类,还有些检查内容可只做检查,不作判定。判定规则的松严程度也与这些分类相对应。
(3)检验项目要对标准中有些比较原则性的规定进行细化,增加可操作性,但应征求标准化委员会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或者不考核涉及这些规定的项目,以免复议时引起不易扯清的争议。 
(4)检验项目的先后顺序应做出规定。当未进行完全部项目的检验但可以按判定规则得出不合格或不符合的结论时,余下的项目是否进行应根据对已有的不合格数据或不符合现象有无影响而定,以便于接下来可能的复议工作。  
 (5)判定规则要简洁明确,一般包括单台样品的判定和综合判定。
复议规定
抽查方案中应规定复议程序。出具检验报告后,如受检单位对检验结论或结果数据有异议,可按这一程序进行复议。
说明:复议时,不合格的项目检验结果能够复现的,原则上用在原检验样品上复议;如不合格项目为破坏性项目,则可按照规定决定是否用备样进行复议。
抽查方案比较
有必要时,应说明本次抽查方案与上次抽查方案或其它单位的抽查方案或同类产品的抽查方案作一比较,说明一致性或改动调整的内容及相应的理由。
说明:水表产品目前尚无全国统一实施的监督抽查方案。
经费预算
一般包括样品检验费用、抽样费用(差旅费及可能的样品购置费用)、管理费用等。
二、抽样、检验、复议 
按抽查方案的规定进行。
三、检验结果汇总和材料汇报
按抽查任务的下达单位或委托单位的要求进行。
四、抽查方案举例
200X年第X季度永表产品质量抽查方案
根据XX局关于水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文件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抽查方案实施细则,以保证抽查任务的顺利完成。
受检产品规格型号及原则要求
(1)本次受检产品的型号规格定为公称口径15mm25mm的旋翼式冷水水表,包括湿式表、干式表、液封表。本次抽查产品不包括智能式水表和按技术合同生产的出口水表。
(2)受检产品一般为近一年内生产(自抽样日计)的产品,在企业成品库或流通领域中抽样。
(3)本次监督检查在全地区范围内抽查30家左右生产企业或经销单位。
(4)计划抽查单位的选取原则:每一企业只抽查一种型号规格的产品,在流通领域抽样时的样品生产企业尽量不重复。
检验依据
(1)GBT778131996《冷水水表》,推荐性;
(2)JJGl621985《水表及其试验装置》(水表部分),强制性;
(3)CJ 30641997《居民饮用水计量仪表安全规则》,强制性;
(4)企业标准
说明:  当产品执行标准为企业标准而不是国家标准时,水表重要项目的技术指标(压力试验的试验压力和持续时间、最大允许误差、加速磨损试验后的误差偏移量)不能低于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否则仍按规程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判断;水表附件(接管和管接头等)如不执行CJ 30641997的规定,应在使用说明书或明示标识中有产品使用场合方面的规定,否则仍按CJ 3064-1997规定的技术要求。
抽样方法,抽样数量,抽样基数
样品的抽样一般在生产企业的成品库或销售单位中的仓库中,随机抽取,必要时可以购样。 
抽样基数为公称口径15mm25mm的冷水水表产品的总数,在生产企业抽样时,该基数应不小于200台;在销售单位抽样时,一般不小于50台。
抽样数量总数为6台,其中3台为检验样品,3台为备品。备品一般应与检验样品同一生产批次,备品单独封样。样品原则上由受检单位送样,在流通领域抽查的样品由抽样人带回送样并发“样品确认通知单”至生产企业对样品进行确认。
检验项目及单项判定原则
   见表31
31

序号
检验项目
缺陷类别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单项判定原则
1
 
技术特性检查
水表尺寸螺纹连接
B
GBT77811996411414
用通用量具检测
如不符合判B类缺陷
指示装置和检定装置
B
GBT778119964243
目测
如不符合判B类缺陷
封印
B
GBT77811996410
目测并用一般手力检查其可靠性
如不符合判B类缺陷
标记
B
GBT7781411条或企业标准
目测
如不符合判B类缺陷(3)
2
外观检查
B
JJGl62198525
检查外壳、度盘、表玻璃,目测
如不符合判B类缺陷
3
连接附件检查
B
CJ 306419974和表5
用通用量具和衡器检查管接头和连接螺母
如不符合判B类缺陷
4
压力试验
A
水压16MPa15min
2.0Mpa/lmin下应无渗漏和损坏公称压力超过1MPa的按该值的1620倍进行试验
GBT778219966条进行
如不符合判A类缺陷
5
测量误差试验
A
最大允许误差:高区土2%,低区
±5
GBT778319965条,-试验流量点为qminqt02qp03qp05qpqpqs,每点检定2次以上并取2次或多次检定结果的平均值为最后结果
如不符合判A类缺陷(注124
6
压力损失试验
B
过载流量下不超过0.1MPa
GBT778219967条进行
如不符合判B类缺陷
7
加速磨损试验(连续流量试验)
A
误差偏移量:
高区≤1.5%
低区≤3%
GB/T778.3-19968条,采取连续流量试验100h的方法,试验后复检水表的测量误差开
如不符合判A类缺陷(注125

注:
因国家标准和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对计量等级为A级的水表的最小流量值规定存在不一致。经与起草单位沟通,原则上本次检验的最小流量值按产品执行标准的规定进行。当产品执行标准注明为国家标准,  而其使用说明书中所列最小流量值又按规程的规定时,应在抽样时请企业书面确认,检验时按企业确认的最小流量值进行试验。计量等级按产品明示,无明示的按GBT778  1中计量等级A级处理(但标记判有缺陷)
2         对产品明示标识的规定,  国家标准GBT7781比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l62规定内容多。本次
检验对产品该项目的检查按标准进行要求,其中“型式批准合格标志”可用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注明了规格和常用流量的可认为有“水表代号”,编号中如隐含制造年份的可认为有“制造年月和编号”。标识中压力损失、安装指示符号等只列入考察内容,标识中这些符号,在记录报告中反映,但不判缺陷。
3 国家标准GBT77831996与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l621985规定,测量误差试验时“每个流量点一般检定1次,若有超差或怀疑时可增加2次”。考虑到加速磨损试验后,水表的磨损试验前的测量误差不能复现,所以,为增加水表测量误差试验和加速磨损试验二项检验结果的可靠性,本次检验规定在磨损试验前的测量误差试验时,每个流量点一律检定2次或多次并取平均值作为最后结果。
4         本次检验规定加速磨损试验的形式为GBT77831996规定的100h的连续流量试验。
ltl结论和综合判定
各试验项目的缺陷类型分为重要缺陷(A)和一般缺陷(B),见上表。每台样品如果有一项或一
项以上A类缺陷,或者无A类缺陷但有二项或二项以上B类缺陷,则该台表判不合格;无AB类缺陷,或无A类缺陷而只有一个B类缺陷,则判该台表合格。
 三台样品全部合格,则本次检验结论为合格。如有一台或一台以上样品不合格,则综合判定为不合格。
检验程序
检验程序按技术特性检查、外观检查、连接附件检查、压力试验、测量误差试验、压力损失、加速磨损试验的试验顺序进行。当一台样品的已检项目的结果可以判定为不合格时,余下项目的试验不再继续其余样品的试验如符合要求可继续进行。
复验程序
    受检单位对检验报告若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或复验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检验单位申请复验。复验工作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如认为检验结果异常的,首先须提供有关出厂检验记录,否则检验单位可不受理复验。
(2)对于三块样品中只有一块因为一个A类缺陷或二个B类缺陷而综合判定不合格的,允许申请启用备样进行复验。备样复验只进行不合格项项目的试验。
    (3)对不可复现的试验内容不进行复验,如压力试验结果为损坏(表玻璃或表铜罩破裂)、加速磨损试验前的测量误差等情况。
    (4)连接附件的尺寸和重量的复验可在原样品的附件复验,当对原样品的真实性有怀疑时,可对备样的附件进行检验。备样的封条必须在受检单位和检验单位双方人员在场时进行拆封。
    (5)除连接附件检查外,其余项目的复验均以原样品为对象进行,并且不得破坏样品的铅封,也不能进行各种形式的清洗。
       如复验结果与检验报告结论一致,则维持原结论并由受检单位承担复验费用;复验结果与检验结果不一致时由检验单位进行更正。
与其它抽查方案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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