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全省目标任务指标已经分解落实到14个市州的85个项目县(市、区),并明确了各市州和项目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和水利部门的主要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各地要以县为单元统筹规划,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及时将任务指标细化分解到项目,逐一落实项目法人单位、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
《意见》要求,各地要建立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县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三个责任”。要切实加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县级农村饮水工程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
《意见》强调,省水利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将加强督导调度,严格考核问责,省扶贫办已把水质合格率作为脱贫攻坚考核绩效评估内容。各地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补短板、推进度、强管理、提质量,及时报送信息,确保民生实事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