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江门市质监局收到市政府服务热线转来的市民投诉,涉及供电局新更换的电能表计量涉嫌欠量问题。
接到投诉后,江门市质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安排处理。经联络投诉者及被投诉方(广东电网公司江门供电局)了解情况,于4月5日下午在质监局计量科进行调解。经调解,投诉者同意三方(市质监局、江门供电局及投诉者)到用户现场拆封涉嫌欠量的电能表,换上新电能表后三方一起将涉嫌欠量的电能表送广东电网公司江门供电局进行检定。
4月6日上午,三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拆封了涉嫌电能表,并送江门供电局,联同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的检定员,现场进行检定。经检测后,投诉者对测试结果满意,表示不再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