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6-15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省计量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对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节能降耗服务活动的通知》和省经贸委、省统计局、省质检局、省国资委《关于做好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通知》(苏经贸环资[2006]286号)精神,省局制定了《江苏省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增效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市局要认真学习研究总局和省局相关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节能降耗增效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真正把节能降耗增效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 江苏省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增效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2.“千家企业节能行动”江苏省企业名单;
3. 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
4、企业能源计量状况调查表;
5、江苏省共同推进节能降耗增效工作责任书(参考格式)
二〇〇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1
江苏省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节能降耗
增效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对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节能降耗服务活动的通知》精神 ,落实省《关于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经贸委、省统计局、省质检局、省国资委《关于做好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通知》(苏经贸环资[2006]286号)精神,结合江苏实际,现对我省重点耗能企业节能降耗增效服务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国家《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战略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节能降耗为中心,充分发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行政管理和计量检测技术上的优势,加强指导,强化服务,突出重点,分类帮服。着力夯实企业计量工作基础,提高能源计量检测水平,推动企业节能降耗增效,促进全省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服务对象
2006年被国家确定的我省钢铁、有色、煤炭、电力、石油石化、化工、纺织、造纸等9大重点耗能行业的68家大型企业(见附件1)及各市自选的重点耗能企业;2007年对能耗10万吨以上标准煤的企业;2008年到2010年服务活动扩展到年耗标准煤5000吨以上的企业。
三、工作目标
全省国家重点耗能企业(68家)能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达到国家《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中提出的主要产品(工作量)单位能耗指标,部分企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行业领先水平,带动行业节能的水平大幅度提高。主要产品(工作量)单位能耗指标(见附件2):2010年总体达到或接近20世纪90年代初期国际先进水平,其中大中型企业达到本世纪初国际先进水平; 国家重点耗能企业的测量管理体系达到GB/T19022—2003的要求,省级重点耗能企业(年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达到GB17167的要求。
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能源计量工作目标责任制
1、成立省局能源计量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省重点耗能企业节能降耗增效服务工作。
组 长: 张 前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副组长:何西环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处处长
朱小元 江苏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所长
各市局分管计量工作的副局长
成 员:章兆和 江苏省计量协会常务副秘书长
王 熙: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处副主任科员
各市局计量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局计量处。
省局另成立“江苏省节能降耗增效服务队”指导全省各地节能降耗服务工作。
2、各市局要在6月20前成立能源计量工作领导小组,组建“节能降耗增效服务分队”,并根据国家、省、市的要求制定能源计量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将目标和实施方案进行分解,把任务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建立考核机制,加强监督,切实把能源计量工作落实到位。
五、开展调查,摸清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工作的实际状况
各市应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点耗能企业的能源计量工作开展一次全面调查。企业能源计量调查以企业填报《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状况调查表》(见附件3)。通过调查摸底,进一步掌握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的基本情况、分析企业能源计量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能源计量控制的薄弱环节,为企业和有关部门进行计量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同时也为进一步做好企业能源计量服务工作找准切入点。此项工作在7月20日前完成,并将调查表于7月31日之前报省局计量处。
六、制定《江苏省企业能源计量工作确认规范》
根据全省各地调查摸底情况、《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的要求以及我省开展企业计量确认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由省局计量处牵头组织有关专家制定《江苏省企业能源计量工作确认规范》,以推动我省企业能源计量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此项工作在8月31日之前完成。
七、深入企业,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计量服务工作
1、各市局要与本地区国家重点耗能企业签订《共同推进节能降耗增效工作责任书》(由省局提供参考格式)。通过签订责任书,配合企业共同加强对能源计量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解决企业在能源计量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在企业节能降耗中的作用。
2、各地在成立能源计量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要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组织各种能源计量服务小分队。组织计量管理专家、重点能源计量器具专家、企业能源控制专家,深入企业,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规章和规范的要求,指导企业配备、配齐、配好必备的能源计量器具,建全必要的管理制度,引导其建立计量管理体系;组织相关计量技术机构开辟绿色通道,将重点耗能企业列为特殊服务对象,更加快捷、方便地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保证企业所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的准确可靠。组织相关专家帮助企业分析能源计量检测数据,指导企业加强能源计量检测数据的管理和应用,积极推广先进的数据采集、分析和管理系统,提高企业对合理利用能源的控制能力。
3、依据国家标准GB/T19022-2003的相关要求,组织对企业开展技术咨询和服务,鼓励并引导企业建立先进的计量管理制度;对重点耗能企业的计量人员进行培训,举办专家讲座,组织相关企业开展能源计量工作经验交流活动,推广先进的节能方法,提高企业计量人员的素质。
4、各地要开展能源计量工作的监督检查。对重点耗能企业要依据《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的要求,开展重点耗能企业计量工作监督检查。检查企业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情况,督促企业按照计量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管理计量器具,按期对所配备的能源用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校准,确保能源用计量器具的准确可靠。
八、建立长效保障机制,对重点耗能企业实行能源计量工作长效管理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质检量联[2005]247号)和我省《关于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指导帮助重点耗能企业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到“十一五”末,国家重点耗能企业全部按照GB/T19022-2003的要求建立“测量管理体系”并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省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达到GB17167标准的要求,并通过江苏省企业能源计量工作确认。
九、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形成表彰激励机制
各市应建立能源计量工作信息月通报制度,通报本地区各地质监部门、技术机构和有关企业在能源计量工作方面好的工作经验,并于每个月的20日之前上报省局计量处,省局在每个月的30日之前向各地通报全省各市能源计量工作进展情况,并上报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各地在每年12月10日之前对本地区能源计量工作的总体情况和定点帮服企业的节能降耗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并上报省局。建立全省能源计量工作总结表彰机制,在企业积极开展能源计量管理创优活动,大力表彰能源计量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典型事例。对积极组织参加能源计量工作的技术机构、中介机构、企业,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逐步形成全社会参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良好氛围。
附件2
附件3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