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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企业能源计量工作确认规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0-20  来源:江苏计量  浏览次数:668
核心提示:  总则  1.1范围:年能源消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的能源计量工作的要求。年能源消耗3000-5000吨标准煤的企业能源计量工作可参照该要求。能源消耗为主要生产(经营)成本的中、小企业(商业、服务业)的能源计量工作可参考该要求。  1.2引

   总则

   1.1范围:年能源消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的能源计量工作的要求。
年能源消耗3000-5000吨标准煤的企业能源计量工作可参照该要求。
能源消耗为主要生产(经营)成本的中、小企业(商业、服务业)的能源计量工作可参考该要求。
   1.2引用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   
 GB/T5587—1995《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
 GB/T17167—1997《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
 GB/T13234—91《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
   1.3术语和定义
   1.3.1  能源计量器具:被测对象为一次能派二次能源和载能工质的计量器具。
   1.3.2  能源计量配备率:对有确定边界的约定计量对象(区域、系统、能源品种或工艺流程等),为了反映某种能源或全部能源总量要求(直到其最小次级用能单位),需要配备的计量器具数量,称为计量器具理论需要量。能源计量器具实际的安装配备数量占理论需要的百分数称为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
   1.3.3  能源计量率:对有确定边界的约定计量对象(区域、系统、能源品种或工艺流程等),所考察的某种能源或全部能源(直到其最小次级用能单向,‘经过计量器具计量的部分占总用能量的百分数。    ·
   1.3.4  计量检测体系:为确保满足顾客,组织和法律法规的计量要求而必需的一组相关或相互作用的与计量法制,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有关要求。
   1.3.5  测量过程:确定量值的一组操作。
   1.3.6  测量设备:测量仪器、测量标准、参与物质、辅助设备以及进行测量所必需的资料总称。
   1.3.7  企业节能量:企业统计报告期内能源实际消耗与按比较基准计算的总量之差。
   1.3.8  企业产品总节能量:按企业各种产品的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出的节能量。
   1.3.9  企业产值总节能量:用企业单位产值节能量计算的总量。
   1.3.10·企业技术措施节能量:指设备更新、改造和
采用新工艺等措施产生的总节能效果。
   1.3.11  企业产品结构节能量:企业生产的各种产品
比重发生变化所形成的能源消耗减少量。
   2、  企业能源计量工作的基本要求:
   2.1  企业应有能源计量工作机构。
   2.1.1  该机构负责能源计量管理、能源计量检测、能
源计量数据统计、能源计量技术档案的管理等工作。
   2.1.2  该机构可以专门设立或与其他职能部门合并
设立。但必须有专职岗位职责和管理职责。
   2.2  企业能源计量工作人员的要求
   2.2.1  企业应设立专(兼)职能源计量工作人员,并经
专门培训和持有相应的证书。
   2.2.2  从事能源计量检测的人员应持有效的证件。
   2.2.3  从事能源计量器具检定人员应持有质监部门
颁发的检定员证。
   2.2.4  从事能源计量数据统计的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
   2.3企业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
   2.3.1  企业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应符合GB/
   2.3.1  企业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应符合GB/T17167—1997的要求并符合表1的要求。能源计量器具的备率按Rp=Ixs/Ixx~lOO%
   2.3.2  企业能源计量器具的准确度应不低于表2的
要求。
   2.3.3  企业要建立并随时完善能源计量器具一览
表。表中内容要包括计量器具名称、型号规格准确度、数
量、生产厂家、出厂编号、企业管理编码、安装使用地点、
检定周期及最近检定日期、一览表中的计量器具应按类
别和量程大小排序。
   2.3.4  企业要建立完善的能源计量器具档案,其内
容包括:
①使用说明书
②  出厂合格证书、历次检定校准证书
③使用及维修记录
① 使用说明书
②出厂合格证书、历次检定校准证书
③使用及维修记录
④报废日期及报废原因简要证明
   2.3.5  能源计量器具的订购、验收、保管、使用、检定、维修、报废处理等。要有统一的管理制度。
   2.3.6  能源计量器具要实行定期检定、并建立完善的周期检定计划,凡经检定不合格和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一律不得使用。
   2.3.7  建有明确的能源计量器具量值传递系统并绘制量值传递或溯源图。其中作为企业内部使用的标准计量器具,要明确规定准确度,测量范围,可溯源的上级传递标准。    ·
   2.4  企业能源计量工作要有完善的工作记录和数
据统计档案。
   2.4.1  能源计量工作实施过程应有详细的纪录,内容包括,能源计量检测过程的阐述、能源计量检测过程获得有关数据、根据能源计量检测数据而采取的有关措施、能源计量工作的日期、地点、操作人员、环境情况等。
   2.4.2·能源计量工作记录要建立档案。可以分为,进厂、出厂能源计量档案,分厂(或车间)能源计量档案,重点设备能源计量档案,档案应妥善保管,时间不得少于3年。
   2.4.3  能源计量检测数据要长期保管,并制定完善管理制度。检测数据要便于统计、分析。能提供计算企业节能量、企业产品总节能量、企业产值总节能量、企业技术措施节能量和企业产品结构节能量的数据。
   2.5  企业能源计量检测率达到的要求
   2.5.1  年能源消耗5000fi屯标准煤以上企业。进、出厂能源计量检测率儿要达到100%。车间(分厂)能源计量检测率应达到95%以上重点设备的能源计量检测率应达到90%以上
   2.5.2  年能源消耗3000  500011屯标准煤的企业进、出厂能源计量检测率儿要到到98%以上车间(分厂)能源计量检测率儿要达到90%以上重点设备能源计量检测率儿要达到85%以上。
   2.5.3  能源消耗占主要生产成本的中、小型企业。进、出厂能源计量检测率儿要到到98%以上    。车间(分厂)能源计量检测率儿要达到85%以上重点设备能源计量检测率儿要达到80%以上
   2.5.4  能源计量检测率的计算    .
   2.5.4.1  进、出厂能源计量检测率Ja=J~l/Ja2x100%J应,一进、出厂能源折合成标准煤应检测总量J实一进、出厂折合成标准煤实检测总量
   2.5.4.2  车间(分厂)能源计量检测率JG:二J实/J应:X100%
   Ja=一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需要进行能源进耗平衡
计量检测各种能源,另一部分为不需要进行能源进耗平
衡计量的其他能源。
   J实,一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需要进行能源平衡计量
检测的各种能源折合成标准煤的实测总量,另一部分为
不需要进行能源进耗平衡计量检测的其他品种能源折合
成标准煤的实测总量。
   2.5.4.3  重点设备的能源计量检测率JQ,=J1/Jl+J2X100
J,一重点设备的各种能源已配计量器具实际检测折
合成标准煤的总量。
   J:一重点设备的各种能源应配而未配计量器具理论
耗能折合成标准煤的总量。
   3、  企业能源计量检测体系
   3.1  企业能源计量检测能力和检测水平,应满足顾
客,组织和法律法规对计量的要求。
   3.1.1  企业能源计量检测能力应满足能源管理对测
量设备和测量过程的要求。
   3.1.2  企业能源计量检测水平,应采用计算机信息
技术管理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检测数据。
   3.2  企业能源计量检测体系由设计的测量过程,测
量设备的计量确认和必要的支持过程构成,体系内的测
量过程要受控,体系内的所有测量设备应经确认。
   3.2.1  企业能源计量的管理者应确保必要的资源以
建立和保持计量职能。    .
   3.2.2  能源计量职能的管理者应建立体系,形成文件,并加以保持和持续改进其有效性。
   3.2.3  计量职能管理者应为体系规定可测量的质量
目标,应规定测量过程的性能判定客观准则,程序及其控
制。
   3.3  企业能源计量检测体系的资源管理。
   3.3.1  能源计量职能的管理者,应规定体系中所有人员的职责,并形成文件。
   3.3.2,能源计量职能的管理者应确保体系有关人员
   3.3.2,能源计量职能的管理者应确保体系有关人员
   3.3.2,能源计量职能的管理者应确保体系有关人员具有可证明的能力。
   3.3.3  体系的程序应形成必要详细程度的文件,并经确认,以确保正确执行。
   3.3.4  测量过程和结果计算中所用的软件应形成文3.3.4  测量过程和结果计算中所用的软件应形成文件,经识别和受控。
   3.3.5  应保存体系运行所需的纪录。
   3.3.6  应提供并标识满足规定的计量要求所需的所有测量设备。
   3.3.7  体系覆盖的测量过程有效运行要求的环境条件应形成文件。
   4、 企业能源计量工作评价
   4.1  根据企业能源消耗情况实行不同的能源计量
   4.1  根据企业能源消耗情况实行不同的能源计量
工作考核方法。
   4.1.1对重点企业(年能源消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定期开展企业能源计量工作考核。一般情况每年不少于一次。
   4.1.2  对次重点企业(年能源消耗3000—5000吨标准煤)不定期开展能源计量工作考核。一般情况每三年不少于一次。
   4.1.3  对其他企业,采取企业自愿申请开展能源计量工作考核。考核合格以后,每三年复核一次。
   4.2能源计量工作考核。
   4.2.1  组织考评组确定考核组组长。
   4.2.2  查阅企业有关能源计量资料,熟悉企业能源
计量基本情况。
   4.2.3 确定能源计量配备率抽检核实方案
   4.2.4  根据企业提供的“能源计量检测率统计表” 确定能源计量检测率具体抽查核实情况。
   4.2.5  对能源计量工作的技术档案、记录和能源计量工作的效果进行检查。
   4.2.6  参照JJFIll2--2003《计量检测体系确认规范》的有关条数对企业能源计量检测体系进行考核。

 

勘误表

P19 (倒数第9行)     江苏省企业能源计量工作确认规范

                更改为:    江苏省企业能源计量工作确认规范(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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