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排查,鹿邑有违法排污企业63家,流经境内河流沿岸的排污口21个,应清理“十五小土”企业33家。近日,联合执法工作组要求国家环保总局通报的宋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辅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志元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家企业制订整改方案,限期治理。同时,该县重点开展了河道污染源、建设项目环境、重点排污企业等10项专项治理,对全县限期整治的63家企业一律采取分类处理,其中限期治理4家,停产治理4家,取缔拆除28家,安装在线装置和流量计10家,规范排污口10个。县政府还对5个重点企业污水处理厂实行政府强制接管,对有污染嫌疑的企业逐个整改,逐个验收,确保不放过一个污染企业。
周口晚报报道:连日来,鹿邑县抽调环保、质监、司法等部门240名工作人员,组成11个联合执法工作组,重拳打击县境内违法排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