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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垃圾费或随水费一起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3-02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466
核心提示: “生活垃圾处理费将随水费征收或委托供水企业代收,以提高征收率,此外,垃圾处理费的新标准也将在下半年开始实施。”昨日(3月1日),记者从东莞市物价局了解到,今年东莞市将推出多项价格政策措施和改革方案,涉及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士运价、药品价格、天然气价格

 

“生活垃圾处理费将随水费征收或委托供水企业代收,以提高征收率,此外,垃圾处理费的新标准也将在下半年开始实施。”昨日(3月1日),记者从东莞市物价局了解到,今年东莞市将推出多项价格政策措施和改革方案,涉及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士运价、药品价格、天然气价格、污水处理费等方面。

垃圾处理费:下半年开始实施新收费标准

东莞市物价局表示,城市垃圾处理费将执行新的标准,目前具体的收费标准还没确定,物价部门拟在第二季度出台改革措施,下半年开始实施。

的士运价:年底制定新标准

据了解,物价部门拟建立出租汽车行业收费监督制度,制定“蓝的”、“黄的”新的运价,目前物价部门正在调研,届时还将举行听证,于年底制定的士新运价。

的士燃油附加费:暂时不取消

对于市民普遍关注的的士燃油附加费是否取消的问题,东莞市物价局相关人员表示,目前还在考虑,暂时不取消。

医疗药品:社区医疗机构药品实行零差价

在医疗药品的价格方面,今年将适当降低价格偏高的大型仪器设备检查治疗以及检验、化验等项目收费标准;逐步实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药品零差价,药品按进价销售,不再加价产生利润。

天然气:争取召开价格听证会

物价部门将开展对东莞市LNG项目管道天然气运行成本监审,争取在今年第三季度召开价格听证会,合理制定LNG项目管道天然气正式销售价格。

污水处理:抓紧制定处理费标准调整方案

物价部门准备抓紧开展污水处理成本监审,制定东莞市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方案,鼓励社会资金投向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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