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现行
去年12月28日,成都市水务执法监察支队接群众举报称,“龙湾半岛”施工工地有盗用消防供水的情况。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在这个大型小区的工地上,执法人员发现,小区道路的地下消防井盖被打开了,一个消防专用的取水连接器接在出水口上,近50米的塑料胶管已接通,一名男子趴在井口,握着扳手扭开关,旁边有两名女士在拉水管,其中一人的后腰还别有对讲机。
执法人员立即制止了该行为,并展开了调查,最终确认“龙湾半岛”项目部是在偷盗消防供水。执法人员向其下达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12月29日到成都市水务执法监察支队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不理睬
没想到对方对执法行为置之不理。12月29日,执法人员通过对方留下的电话打过去,发现号码不对。又通过工地上的其他负责人转告,但直到下班,“龙湾半岛”项目部仍然没有露面。
“从现场的设备看,他们早已是有备而来,而且可以断定不止偷过一次两次了。”执法人员称,元旦节后上班第一天,成都市水务执法监察支队再次通知项目部前来接受调查,对方仍然不予理睬。
《成都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启闭城市供水设施以及园林、环卫、消防等公共专用供水设施。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盗用城市公共供水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应当赔偿损失;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由此,1月2日下午3时许,执法人员来到现场,向“龙湾半岛”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有关负责人却拒绝签字。
顶格罚
成都市自来水公司对“龙湾半岛”项目部的盗水行为也展开了调查,发现该项目从未办理任何申请手续,也未交纳水费,确认其行为是盗窃自来水。有关负责人表示,城市内所设置的地上消防栓、地下消防井的接水口均为消防专用接水点,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从此处擅自接水使用,违者要坚决严肃处理!
成都市水务执法监察支队负责人介绍说,当水资源紧张时,一些物业管理公司、私人绿化公司等,往往就采取上述手段盗用公共设施供水。“他们觉得自己是用来搞绿化,没有违反什么规章,主要是当事人不把水资源当回事。”
1月20日,成都市水务执法监察支队对“龙湾半岛”作出罚款5万元的顶格处罚,并给开发商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