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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本月起调高自来水价 试行阶梯式水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7-02  来源:东北新闻网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234
核心提示:        沈阳市物价局7月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7月1日起,沈阳市居民用水价格由原来的1.9元/吨涨到2.4元/吨,比原来涨了五毛钱。居民用水价格由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两部分组成,其中自来水价格由1.4元/吨涨到1.8元/吨,

 

        沈阳市物价局7月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7月1日起,沈阳市居民用水价格由原来的1.9元/吨涨到2.4元/吨,比原来涨了五毛钱。居民用水价格由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两部分组成,其中自来水价格由1.4元/吨涨到1.8元/吨,污水处理费由0.5元/吨涨到0.6元/吨。

        对大众浴池实行优惠水价

        本次水价调整的一个特点是,对于特业中洗浴票价在5元/人次以下的大众浴池实行优惠政策,其自来水价格为6.60元/吨(含0.20元/吨附加费)。大众浴池5元/人次的洗浴票价不得与其他收费项目捆绑收费,否则不得享受优惠水价。

        今后,票价五元以下的大众浴池要要统一悬挂沈阳市物价局制作的“大众浴池”牌匾,以便于市民监督。这些浴池如果票价超过五元,将被取消用水优惠。

        阶梯式水价试运行半年

        7月1日起,沈阳市试行居民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居民家庭用水每户每月在12吨以内执行基本水价,超过12吨至17吨以内执行1.5倍水价,超过17吨以上执行2倍水价。

        阶梯式水价先在皇姑区的两个住宅小区进行试点模拟运行。模拟运行期间,按照阶梯式水价办法记录用水量、仍按基本水价计价。待模拟运行验证可行和具备条件后,再逐步推行。

        自来水价格分类表修改

        调整后自来水价格为:居民用水1.80元/吨、工业用水2.50元/吨、行政事业用水2.60元/吨、经营服务业用水3.00元/吨、特业用水10.20元/吨(除居民水价外,其他行业用水价格均含0.20元/吨附加费)。

        值得注意的是,学校教学和生活用水、幼儿园用水、对居民供暖用水、养老机构生活用水这几类公益行业用水此次也被加入到居民用水的分类中来,将更有利于公益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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