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8月17日),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对开展《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作出部署,要求围绕水环境整治目标、水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和减排目标的落实情况等10个方面,察看现场、督促整改。
这一《条例》自去年12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已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今年上半年,太湖无锡水域高锰酸盐指数、总氮、总磷和富营养化指数,同比分别下降9%、16%、18%、4%;无锡水域两个主要饮用水源地沙渚、锡东水质全部达标,均达到Ⅲ类标准;12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91.7%。
在实施《条例》过程中,市政府确保市民用水安全度夏,采取了全力打捞太湖蓝藻、实施生态清淤、调水引流等一系列措施。全市各有关部门致力强化控污治污能力建设,实现了污水收集处理、综合治理措施和监测监控网络全覆盖。同时,各地依照《条例》规定加大执法力度,严管“两高一资”行业,着力整治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厂环境违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