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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环保厅:要把农村环境保护放在重要位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3-11  来源:环保部网站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136
核心提示:        2010年3月5日,吉林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召开了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会议主要传达全国农村环境保护暨生态建设示范现场会精神,,总结全省2009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安排部署201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工作,并

 

        2010年3月5日,吉林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召开了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会议主要传达全国农村环境保护暨生态建设示范现场会精神,,总结全省2009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安排部署201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工作,并向我省获得国家级、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和生态示范区称号的3个县(市)、26个乡(镇)、1个村颁发了牌匾。

   吉林省环保厅高度重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农村环境保护“以奖促治”的重大政策,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落实,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08、2009年我省共获得中央财政用于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5032万元,其中“以奖促治”资金4502万元,用于全省52个行政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代补”资金530万元,用于10个“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1个“国家级生态村”创建成果的巩固和提高;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了解决,整治村庄的村容村貌明显改善,一些综合整治项目实现了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会上,王国才厅长重点指出,农村环境保护是我国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生态文明进程中占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以奖促治”政策,是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中央重在引导和推动,各级政府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主体,各地必须高度重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以建设村庄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设施、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畜禽养殖粪便处理设施为重点,以解决农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为目标。2010年,我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精神,建立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监督考核办法和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监管力度,全面推进农村环境保护。

   王国才厅长强调,农村环境保护已经到了有条件抓、必须抓的时候。第一,要高度重视,纳入日程。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农村环境保护要高度重视,把农村环境保护摆上重要日程,统筹考虑农村环境保护和城市环境保护,全面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第二,要定准位置,有所作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涉及的部门比较多,我们环保部门要认清职责、定准位置,以“以奖促治”为抓手,有所作为,有所突破。第三,要探索新路,扎实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已经进入到了新的历史时期,全省环保系统要抓住机遇,探索新路,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全省农村环境保护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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