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水业新闻 » 正文

财税银杠杆力促海水淡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2-21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121
核心提示:财税银杠杆力促海水淡化

 

        今后,国家将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实施金融和价格支持政策,完善政策法规,着力推动海水淡化产业加快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意见》提出,到2015年,我国海水淡化能力达到220万-260万立方米/日,对海岛新增供水量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对沿海缺水地区新增工业供水量的贡献率达到15%以上;海水淡化原材料、装备制造自主创新率达到70%以上;建立较为完善的海水淡化产业链,关键技术、装备、材料研发和制造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重点工作包括7个方面:一是加强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提高海水淡化关键设备、成套装置研制能力和技术集成水平;二是强化系统集成,提高海水淡化产业的设计、制造、建设及应用等工程技术水平;三是培育海水淡化产业基地,促进海水淡化研究设计、装备制造和工程应用等要素在区域上集聚,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装备制造和工程设计建设企业;四是组建海水淡化产业联盟,使分散的各类资源和能力形成合力参与市场竞争,形成完善的产业链;五是实施海水淡化示范工程,带动产业发展,积累运营管理经验;六是建设海水淡化示范城市、工业园区、海岛,鼓励沿海地区优先使用海水淡化水;七是推动使用海水淡化水,在满足各相关指标要求、确保人体健康的前提下,允许海水淡化水依法进入市政供水系统;八是完善海水淡化标准体系,引导和规范产业发展。

        目前,我国人均淡水资源占有量约2100立方米,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8%,全国城市中有约2/3缺水,约1/4严重缺水。据介绍,2011年底,我国海水淡化能力达到66万立方米/日,是2005年5万立方米/日的13倍以上,主要技术和经济指标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财税银杠杆力促海水淡化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资讯新闻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新手指南
采购商服务
供应商服务
交易安全
关注我们
手机网站:
新浪微博:
微信关注:

0510-85100148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其他时间联系在线客服)

24小时在线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