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区域监管模式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在各县市区的重点乡镇设立质量监管分(支)局,实行驻点划片监管,在各乡镇设立质量监管站对相关工作进行协管。监管分(支)局负责实施监管区内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认证认可等综合监管工作,包括监督检查、区域整治、不合格产品的检查后处理、投诉或举报案件中涉及的调查、核实、调解等工作。并负责对分局辖区内企业按照A、B、C、D类进行巡查监督,并提供宣传咨询、协作配合等职责。
据介绍,实行区域监管模式改革,就是要打破原有的条条框框,以新的体制、新的方式开展工作。落实区域监管的重心是确保每一家生产企业生产的不合格产品不出厂门,不进入市场,把问题解决在厂内,摒弃过去那种“消防队”的做法,等到产品在市场上出现质量问题再去“灭火”找原因,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并在技术水平、队伍建设监管智能等方面提高、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