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天津举行的北方 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截至2009年底,北方采暖地区安装供热计量装置的面积约4亿平方米,其中1.5亿平方米实现了供热计量收费,比2008年底增加了1亿平方米。
另外,2009年北方采暖地区新增新建建筑3.4亿平方米,其中达到安装分户供热计量装置的有1.6亿平方米,占新建建筑总量的48%。截至今年7月底,北方采暖地区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面积1.2亿平方米,占国务院下达的“十一五”期间1.5亿平方米改造任务的80%。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将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工作目标如期完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下一阶段各地要大力推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从2010年开始,北方采暖地区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全面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方式,全部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方式。用两年时间,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全部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对于已经安装了供热计量装置的建筑,要坚决取消面积热价,严格实行计量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