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政府陕政发(2003)35号文件要求,从2004年起分三步走,用3年时间将城市供水价格总体水平平均每立方米提高1.50元。2004年4月起宝鸡市实施了水价改革规划方案第一步意见。本次水价调整是第二步价格调整。具体方案是:对用户的最终水价平均每立方米上调0.57元,其中:自来水基本水价上调0.37元(含水资源费0.10元,冯家山水库供原水价格0.04元),污水处理费上调0.20元,公用事业附加费维持现行标准不变。
这次水价调整总体上每立方米上调了0.57元,其中污水处理费上调0.20元,由现行的0.31元调整为0.51元,上调幅度达64.5%;水资源费上调0.10元,由现行0.10元调整为0.20元,上调幅度达100%,这是贯彻国务院、陕西省政府关于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要求,强化水价在配置水资源方面的基础作用,通过提高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标准和加大其征收力度来促进城市形成节水和减少水污染的良性循环机制。
城市生活污水排放已成为我国城市水资源的主要污染源。2001年以来,宝鸡市投资上亿元建成日处理污水9万立方米的十里铺污水处理厂,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66%,目前还有日处理污水1万立方米的中水回用工程即将完工。这项工程投用后,使处理达标的污水可以得到循环利用。宝鸡市污水处理厂由于投资大,日实际处理量小,导致单位运行成本大,每立方米达0.60元以上,为了保证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转,在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厂企业化经营,加强管理,降低成本的同时,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使其达到保本微利的水平,以便促进城市污水处理事业的健康发展。
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上调0.55元,以宝鸡城市三口之家月平均用水量6立方米计算,每户每月水费较涨价前多支出3.30元。另据调查,水费支出在工业企业成本中约占1%,水价调整对企业经营影响不是很大。
水是国民经济的命脉和人民生活的基本保障,宝鸡市水资源严重缺乏,人均年占有量约1356立方米,占全国平均水平2200立方米的61.6%,低于国际上水资源人均年占有量1700立方米短缺警戒线。加之水资源污染严重,更加剧了水短缺的矛盾。同时,水资源浪费现象又十分严重。以节水和防治水污染为核心的价格形成机制尚未形成。城市供水价格总体水平偏低,供水企业亏损压力大。因此加快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对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积极防治水污染,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保证城市供水事业的发展,保证社会经济建设稳步持续发展具有一定的意义。按照国家计委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城市供水价格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在5年内要分步将城市供水价格提高到合理的水平,去年4月宝鸡市出台了城市水价改革规划方案第一步实施意见。按照城市水价改革总体规划方案要求和前不久全省水价改革与节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陕西省政府批准,宝鸡市决定出台城市水价改革规划方案第二步实施意见。第二步水价调整意见的实施就是要利用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缓解宝鸡城市迅速发展对水的需要量大幅增长与水资源稀缺的矛盾,同时也是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落实科学发展观,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